工商局打假流程办理

工商局打假流程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依据本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现假冒商品的,消费者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打监督投诉电话,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立案。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投诉经局长批准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立案查处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销案、移送其他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直接送达或者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投诉人,邮寄送达的必须向邮局要回执。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十八条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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