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胜诉,二审败诉,这个职业打假人受到了法律的负面评价。

  在图书馆里,阅读报纸和杂志并没有显示出纸媒衰落的迹象。相反,你可以感受到报刊杂志的繁荣。

  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案例:卖熟肉的无名氏老板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外国人,从她那里买了三千多块钱的产品。她用真空包装为他运送货物。

  收到熟肉后,他拨打当地12315投诉,理由是买的是三无产品。

  经消协工作人员联系,女老板不愿意与其协商。

  他把女老板告上了法庭。女老板收到传票后,没有引起注意,没有到庭。

  一审结果,女老板败诉。她这才认真对待,积极上诉,核实原告是在搞专业诉讼,类似的案子也有好几个。

  在女老板的积极努力下,二审判决女老板胜诉,不用向职业打假人支付一分钱。

  二审法院认为,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其购买食品的目的不是生活消费,而是盈利。在民事活动中,他不诚实,不诚信。这种明显的恶意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负面评价。

  我觉得二审阶段女老板赢。从根本上说,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兼顾法、理、情三要素,将上诉案件放在国家法律、正义、人情之中综合考量,遵循普通法、常识、常理,以国家法律为裁判底线,以正义精神为裁判,以人情为裁判温度,做到严格守法,理智作为。

  这个职业打假人一审胜诉,二审改判,敲响了他打假的警钟:类似的事情不能再做了!

  

需要打假资料请添加微信:Li0dajia

 职业打假教程投诉假货举报合法索赔纠纷维权学习暴利偏门赚钱副业

  扫码加微信-中国职业打假网_12315打假维权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7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